8月6日,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的过程中,首次使用“电子封条”查封了涉案房屋一套。
2015年,家住南充的章某向郑某借款200万元,后因未按时归还被郑某诉至法院,并在判决之后进入强制执行程序。在执行中,章某曾承诺还款,但未予履行。执行法官遂决定对章某所有的门面房屋一套进行查封。8月6日下午,执行干警们来到现场,将一份“电子封条”牢固地安装在门面房的玻璃门上。下一步,法院将对其进行评估拍卖。
人民法院使用的传统纸质封条不仅容易脱落,还易被人为撕毁且难以找到肇事者,常常导致被查封的房产处于“失控”状态,既会影响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,还会影响司法权威。
而“电子封条”具有以下几个显著优势:
结构牢固,能较好地起到封禁作用。
封条上有显目的“法院查封,严禁破坏”等字样,将起到很好的警示效果。
封条上印制了二维码,用手机扫码便可了解案件的相关情况。
具有自动报警功能。若有人暴力接触房门,“电子封条”会立即打开摄像头自动摄影,锁定证据,并上传至“区块链电子证据平台”固化。同时还会将信息传送到执行干警的手机终端,助力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快速应对、精准打击违法对抗查封的行为。
顺庆区人民法院将在今后的执行办案中扩展“电子封条”的使用覆盖面,让科技创新成果充分融入司法实践和司法应用,为实现“切实解决执行难”的工作目标提供助力。